《财务原始凭证管理》制度解读明白纸
一、问: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
1. 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基础管理,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发挥财会监督作用。
2. 明确原始凭证的取得、填制、审核及归档流程,落实经济责任。
二、问:什么是原始凭证?如何分类?
答:
1.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或电子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2.分类:
①外部凭证:如发票、财政票据、银行结算单、车船票等。
②内部凭证:如报销表单、采购表、验收单、请示批件等。
三、问:原始凭证需满足哪些基本要求?
答:
1.内容完整: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单位/个人签章、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等。
2.印章规范:
①外部凭证需加盖财政/税务监制章及开具单位印章(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电子票据根据政策规定判断。
②自制凭证需部门负责人签章。
3.金额一致: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4.禁止涂改:如有错误,需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加盖公章)。
5.真实性责任:伪造、变造凭证将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四、问:原始凭证的保管与使用有哪些规定?
答:
1.装订要求:平整粘贴,随记账凭证装订,注明张数。
2.保管要求: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登记。
3.遗失处理:
①外部凭证遗失需原单位补盖公章的存根联。
②无法取得的(如车票),需填写票据丢失报销申请表并经审批后代用。
五、问:电子会计凭证如何管理?
答:
1.电子化条件:需满足合法真实、安全存储、完整有效、合法归档四项要求。
2.纸质打印件:若不满足电子化条件,需同时保存电子凭证原件。
3.禁止仅用打印件:不具备电子化条件的单位,需保存电子凭证并建立检索关系。
4.电子影像件:不属于电子凭证,按纸质凭证管理。
六、问:会计人员和经办人在审核中的职责是什么?
答:
1.会计人员职责:
①拒绝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扣留违法凭证并上报。
②退回不完整、审批不全的凭证,要求补充更正。
2.经办人责任:
确保凭证记载事项真实、合法、有效,报销前自行查验票据真伪(如税务局网站)。
七、其他提示
1. 修订与废止:本办法自发布日起施行,原《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原始凭证管理制度》废止。
2. 未尽事宜:执行国家及市级相关规定。
财务处咨询电话:28771118
(本明白纸供校内各部门参考,具体操作以制度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