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在主管财务副校长领导下,对全校财经活动实施归口管理。
二、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制定适合学校具体情况的院内财务制度,规范全校财务行为,确保各项财经法规、财务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的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考核。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学校各项事业计划,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及经费分配方案,力求总体财力平衡。
五、对经批准的预算实施有效的监控。根据年度收支预算,积极争取财政拨款;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校,防止财源流失。集中管理学校财务收支,保证学校资金支付能力;贯彻勤俭办事业方针政策,严格控制财务开支,加强内部审计,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
六、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确保学校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学校资产流失。
七、严格遵守《会计法》,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如实反映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按时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财务决算,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财务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配合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全院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参与财会人员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