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科研绩效发放工作流程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服务科研创新、提升管理效能”的工作要求,财务处与科技与研究生处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拟对科研绩效发放工作流程进行优化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合提交环节,实现“最多跑一次”
构建“单次提交、职能部门流转”的服务模式,科研人员仅需向科技与研究生处提交一次标准化领款单据(详见附件1),后续审批、发放等环节由科技与研究生处和财务处联动完成,预计减少科研人员往返次数约60%(由原先至少3次往返减少为单次提交)。
二、前移审核节点,构建三级质控体系
建立“项目负责人初审申报—科技与研究生处审核汇总—财务处终审发放”全流程管理机制:
项目负责人对绩效数据真实性负首要责任;
科技与研究生处重点审核项目预算匹配性及发放合规性;
财务处终审时同步完成合并工资发放,形成“审核即入账”的闭环管理。
三、严格时限管控,建立协同机制
明确时间节点:每月25日前科技与研究生处完成审核并汇总提交财务处。
承诺办结时效:次月10日前财务处完成科研绩效发放。
四、实施时间
上述优化措施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五、咨询与反馈
为确保优化措施顺利落地,更好地为科研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支持。科研绩效发放过程中有疑问或建议,请与科技与研究生处或财务处联系。
科技与研究生处联系电话:28771115 联系人:池浩明
财务处联系电话:28771889 联系人:杨怡萌
附件1:科研绩效发放模板
财务处 科技与研究生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