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和使用公务卡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04-13
各系、部、处、室:
为加强日常公务性支出的管理,现拟为各部门办理天津预算单位公务卡(原则上每部门一张
),专门用于部门公务支出及报销。该卡系中国工商银行面向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发行的个人牡丹
贷记卡,具备透支功能,不使用信用额度的本地同行取现不计收手续费及利息(具体规定见《天
津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公务卡发放到位后,各部门日常公务性支出须使用此卡,原则上禁用其他个人卡。报销时须
提供刷卡回单,报销资金只能转入该卡。
请各部门指定专人承办,于20日前将本部门指定的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报送财务审计
处。各部门也可以指定现有工行卡作为本部门公务卡,需将卡片信息(使用人,卡号)报送财务
审计处备案。
财务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