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校园卡销户退卡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05-22
根据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经有关部门商议,对今年6月份毕业的学生校园卡退卡实行“卡内余额退还,热水转账金额不予退还”的办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生校园卡使用期限到本学期期末。请各系部通知毕业生在离校前到校园卡结算中心进行销户退卡工作。
2.毕业生办理销户退卡需本人携带学生证(若学生证丢失或上交可由身份证替代),本项工作需本人或以班级为单位办理,不可他人代办。
3.销户退卡工作截止到本学期期末,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销户的毕业生后期原则上不予办理。
4.毕业生校园卡销户只针对校内帐户,城市卡功能不受影响,销户后校园卡不收回仍可作为公交卡使用。
特此通知,请各系部协助办理。
联系电话:28776778
联系人:杨老师 李老师
财务审计处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