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应届毕业生校园卡退余额的通
根据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6月毕业的学生开展销户退余额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此次销户的毕业生范围包括:2015级3+2专业、2014级应届高职专业、2013级联合培养专业、满一年的交换生、中西中心翔宇培训班应届毕业生。
2、 毕业生校园卡使用期限到本学期期末,请各学院、系、部、中西中心通知毕业生在使用期限内的工作日到校园卡结算中心进行销户并退余额(账户余额退至角,不包括热水转账账户余额)。
3、 毕业生销户退余额需本人携带其学生证(若学生证丢失或上交可由身份证替代),本项工作需本人或以班级为单位办理,不可由他人代办。
4、 销户退余额工作截止到本学期期末。
5、 毕业生校园卡销户只核销校内一卡通账户,城市卡功能不受影响,校园卡均不收回,销户后仍可作为公交卡继续使用。
特此通知,请各学院、系、部、中西中心协助办理。
财务处
2017-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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