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日常报销的风险提示
编号:【2025-03】
近期财务审核中发现,电子发票重复报销、使用已作废版本报销单等情况多次发生,现就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提示一:电子发票重复报销
电子发票多次打印、多次提交报销的行为,无论是主观故意还是客观疏忽,在财务审计中均被认定为严重违规行为。其性质等同于虚报、套取经费。建议各位员工报销电子发票时做好记录,将已报销发票和未报销发票做好区分,避免混用。
提示二:使用已作废版本财务表单
为落实巡视、审计等检查意见,以及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财务处对各类报销表单持续更新优化,并同步发布于财务处部门网站。其中,差旅费报销单、校外人员劳务费报销单、横向科研支付审批表等常用单据的填报要求发生明显调整。目前报销过程中,多次发现个别老师使用已作废版本表单办理审签,不符合工作最新要求。建议各位老师务必通过财务处官网下载当年最新版表单办理报销业务。
提示三:发票金额和支付金额不一致
随着各类支付优惠活动日益丰富,如立减金、优惠券等,报销工作中,发票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一致的情况愈发常见。若出现发票票面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应遵循“孰低原则”进行填报。即:报销金额以发票票面金额和实际支付金额两者中的较低数为准。
财务处
2025年9月22日